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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
来源:邓庆奋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04
浏览量:377

中国有句古语:“生不入官门,死不入医门“。但人生了病还是得去医院,一旦碰到不负责或者马虎大意的医生就会出现大问题,轻者致残重则致死。往往给患者家属带来巨大的伤痛。但生活还要继续事情还是要处理。接下来怎么办?

首先:立即跟医院交涉,拿到全部的病历资料,包含病案首页、手术记录,病程记录,医生会诊记录,护理记录、出入院记录、麻醉记录、化验单、病理报告、体温表、诊断证明/死亡病历讨论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各类检查记录、各类检查(治疗)同意书等。

 

说明:如对医院的诊疗过程中有不合规,发现有伪造病历及记录不实,则一并要求封存监控和电子病历。如患者死亡,对死因不明的情况下,一般不建议拒绝尸检。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15条及16条之规定,医院应当如实记载病情,病情紧急不得迟于六小时内记录。患者有权要求查阅复印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医疗案件专业知识针对性强,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不然如何胜诉?如何争取最大赔偿(赔偿的大小现视为医院的过错)?什么叫真正的胜诉?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才是真的胜诉。

医疗案件中患方胜诉的关键是对医院过错的认定和医院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定。但是由于医学的专业性,法官及书记员都不懂医学,所以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的认定都要由司法鉴定机构来认定,法院再根据认定结果来裁定。

 

那么鉴定机构、鉴定类型如何选择?如何将医院的因果关系的内容合法合规的全面陈述呢?如何直面鉴定提问及观点辩驳、发表我方意见的技巧性及专业性等就十分重要了。要知道鉴定机构一般都是各大医院选出来的医学翘楚,所以他们不会主动的去寻找医方的过错点,这就要求患者及其律师在召开司法鉴定听证会的时候把医院的过错清晰、全面、准确的陈述出来,指出医院在诊疗洗动中存在的过错以及依据,才能最终得出公平性的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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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邓庆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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