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房该不该交物业费?看法院判决《民法典》新规
作者:郭庆梓 更新时间 : 2020-12-03 浏览量:105
有些业主买房后并未入住
房子成为空置房这些人总是有疑问“为什么没有住进去,也要交物业费?”“我没住就没享受物业服务。”
那空置房要不要交物业费呢?某高级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根据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第944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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