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轩律师亲办案例
谎称能修复征信诈骗数十万获刑
来源:蔺轩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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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19日,刘某某联系到杨某某办理贷款,杨某某带领金某与刘某某约定在步行街见面,并在车上通过APP,为刘某某办理了金额为23000元的贷款,刘某某因此结识金某。2019年4月,刘某某通过查询自己的征信,发现自己的征信很混乱,上面显示提交了很多次借款,就向金某咨询相关事情。金某自称可以帮助刘某某处理这些事,金某因在帮刘某某处理贷款时沉迷于网络赌博,产生骗取刘某某钱财的想法,后就以贷款、还款、消除征信、刷流水、提升贷款额度、支付宝解封、锁住征信等借口,诱骗刘某某通过各种方式给自己转账,或骗取验证码冒用刘某某身份注册支付宝账户,以从绑定的刘某某银行账户中充值等方式,骗取刘某某的资金379652.31元,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

  2019年9月23日,金某在一小区内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案发后,金某家属与被害人刘某某就赔偿经济损失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害人刘某某对金某表示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帮助偿还网贷、恢复征信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79652.31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在公诉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同时,被告人亦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酌定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依法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当今社会,个人信用报告已经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一旦失信不仅影响个人信贷,更深入影响到我们的工作生活。信用的累积要从点滴做起,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捷径”,骗子正是利用人们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实施诈骗,遇到任何自称可“洗白征信”的机构和个人,都要提高警惕,所有涉及转账、交予个人资料的操作,务必慎之又慎。

来源于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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