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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合作相关法律制度分析(三)
来源:程智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02
浏览量:55

三、中国法律制度完善的侧重点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层面的法律表现出来的问题,除立法不完备之外,还表现在了政府部门的相关法规权威性不够,实际操作性较差。结合我国国情来分析,大部分原因是中国入世与国际接轨,国家各部门之间协调性不够。政府工作受到了过于庞大的国际化经济冲击,导致有关部门压力骤然加大,世界贸易组织的引入规则对于我国来说是新鲜的,是没有经过针对性适应的新型规则,如何熟悉并在本国结合实际运用,对于政府来讲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同时,有些实际操作方面的政策不具备稳定性,频繁的变换给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因为中国现行的某些法律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范有一定距离,因此怎样有效地使法律更加完善,如何进行改良,就不仅要贴合实际原则,还应顺应时代现阶段的发展需要,联系本国国情,统筹规划布局,树立全局意识,尽量修订完备的法律条约迎合两国之间的发展方向。这不仅是当务之急,也是双方所需。1.对于我国对外经贸的管制要放宽,要改良对外贸易发展的法律体系,调整相关对外经贸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其能与新颁布的《对外贸易法》相适应,形成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顺应本国发展的经济法律体系。2.践行实际的国民待遇,创新外商投资企业法。加快订立国民待遇的目标,建全统一的投资企业法,使真正的平等有序竞争不再是一纸空谈。把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方便这一思想放在首位,同时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管理,订立合法有效的法典。依据中俄双方经贸合作的现状,实现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目标还需要努力,要提高司法过程的透明度,完成彼此入世的目标承诺。有关部门要建立交流与合作平台,及时消灭经济贸易中存在的隐患,并且依照中俄经贸合作的发展状况,调整互惠友好协议,及政府间的合作协议等。力求打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变辖区内的税率和对外税率,高效利用贸易争端解决方法,加快商品、服务和资本在两国间的自由流通,以求更好地在未来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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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程智华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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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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