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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详解(四)
来源:方乐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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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怎么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

法律的难题。人格独立与不独立没有截然分明的界线。企业集团、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特殊目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夫妻公司、“99%+1%”股权结构的公司等,均是形式上合法的公司,但都存在被单一股东控制的事实。然而,法院不能仅凭股东结构判断公司是否独立,必须个案分析,一事一议,要看证据对“人格混同”的证明能否达到让法官确信损害到债权人利益的程度。

17.一个股东也能成立有限公司?

是的。中国2005年修改了公司法,允许公司只有一个股东。

18.为何允许?

堵不如疏。傀儡股东的情况很普遍,不如放开人数限制。这是法律对现实的明智妥协。

19.怎么确保一人有限公司的人格独立?

公司法是从财务合规角度进行控制的,强制性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每年审计。如不审计,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

20.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法律形式上不同。前者是独立法人(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负责),后者不是(老板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前者股份可以交易,可以吸收投资,后者不能,因此后者很难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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