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警方接到举报称,有人在网上售卖公民个人信息以及盗窃信息所用的黑客软件。经查,警方跨省抓捕了犯罪嫌疑人付某。付某供述,自己售卖的黑客软件都来自一个叫“XX”的网友。经过对“XX”的网络IP溯源,警方顺藤摸瓜锁定了小文,但当侦查人员找到小文时,发现他竟是一名高三在读学生,到案时刚满18周岁。
小文说他通过自学掌握了编程技术,并编写出一款软件,可以轻松获取某贴吧的用户信息。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他非法获取了约1亿条公民个人信息,全部存储于数据库中。为了不让其他人发现漏洞,在获取海量公民个人信息后,小文向某公司反馈,将网站存在的漏洞进行封堵。
此后,小文通过微信向他人兜售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其中部分交易货币为比特币,获利约2万元。
2019年8月,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小文提起公诉。今年10月,该案一审宣判,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小文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鉴于小文的行为侵犯了众多公民的信息隐私权,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刑事审理过程中,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小文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今年10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鉴于小文作案时还未成年,案发后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且已经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以调解结案的方式可以节约司法资源,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呈上升趋势,犯罪者中不乏像小文一样的‘少年黑客’,希望通过这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可以对全社会起到教育引导、警示促进的作用。
来源于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