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以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对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分配,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我国法律保护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但遗嘱一定要本人亲自写吗,监护人代写遗嘱有法律效力吗?针对这些疑问,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监护人代写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监护人是不可以代立遗嘱的。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二、遗嘱无效的情况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什么情况可以推翻遗嘱
遗嘱继承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是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推翻遗嘱就是要让遗嘱无效,结合继承法的规定,通常下列情形下的遗嘱为无效遗嘱: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其他部分还是有效。
(4)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分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遗嘱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记载,故仍应有效。
(6)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遗嘱无效。比如,婚姻不忠的一方立遗嘱将其财产处分给他的情人。因这种遗嘱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公序良俗,应被认定为无效。再比如,立遗嘱人表明,哪个儿子给他生下孙子,将来哪个儿子就继承他的财产,这样的遗嘱也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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