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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后重婚是否能要求赔偿

作者:郭庆梓  更新时间 : 2020-11-30  浏览量:50

丈夫凌晨离家出走后杳无音讯,半年后结识现任男友并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3月10日,湖南省汝城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唐某涉嫌重婚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唐某和丈夫经别人介绍认识,两人于当年年底登记结婚,次年8月,两人有了他们共同的女儿。2011年3月29日早上6点多钟,唐某一觉醒来惊讶的发现头天晚上睡在自己身边的丈夫不见了,和丈夫一起消失的还有家里的户口本、存折、结婚证等物。唐某在惊讶之余立刻发动亲朋好友四处寻找,但始终没有丈夫的音讯。2011年9月,唐某外出打工时认识和何某(另案处理)。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两人都认为对方不错,期间,唐某曾向何某坦诚自己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女,且尚未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但何某表示并不介意。不久,两人共同租了一间房子,并以夫妻的名义居住在了一起。2012年农历6月份,唐某和何某的儿子出生,儿子满月之后,唐某和何某二人回到老家生活。

  2013年12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称唐某在未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非法以夫妻的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公安机关在调取相关证据后于2013年12月12日传唤唐某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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