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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
来源:杜凯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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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可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杜凯律师

      【引言】

     向被告人说明对受害人积极进行赔偿的法律后果是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之一,也是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家属能够为被告人起到最大帮助的地方。但是,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要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切实的办法解决,既从现实出发,又维护了各方的利益。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二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77)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威观点认为,在理解和适用该规定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引用最高人民法院观点):

    第一 应正确理解积极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可分为三种情况: 1、被告人完全满足被害方的赔偿要求。 此种情形是典型的积极赔偿,认定为积极赔偿没有任何异议。2、被告人虽未完全满足被害方的赔偿要求,但是尽其所能、尽其所有作出赔偿并可弥补被害方的一定损失。此种情形同样体现了被告人赔偿的积极性,也应视为积极赔偿。 3、被告人家属自愿代被告人赔偿。当被告人处于有心无力的状态下,家属代为赔偿对弥补被害方的损失最为有利,应以开放的态度给予鼓励和认可,只要被告人家属能够积极赔偿的,应当等同于被告人的积极赔偿。

    第二 、对认罪、悔罪的理解

    认罪、悔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体现出不同层次的要求,其中认罪是基础,悔罪是关键。认罪,从刑事实体法的角度来看,要求被告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从刑事程序法的角度看,则要求被告人对自己犯罪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悔罪,要求被告人对自己已经犯的罪行表示后悔和内疚,并真诚悔过,保证不再犯。

     第三 、正确认识积极赔偿与认罪、悔罪的关系

     积极赔偿与认罪、悔罪属于并列条件,不能只择其一,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按照规定在量刑时酌情考虑。积极赔偿的意义主要在于,在客观方面可以减轻犯罪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降低危害后果;而认罪、悔罪的意义在于,从主观方面可以表明被告人悔过自新的心理状态。 在通常情况下,被告人积极赔偿的,说明其在主观上具有认罪、悔罪的表现。但这只是一种推定,并不具有逻辑必然性。也就是说,积极赔偿和认罪、悔罪之间不能相互替代。

     第四 、关于量刑适用

     被告人积极赔偿并认罪、悔罪的,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首先,这一规定没有限制案件的范围和性质,因此,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案件。其次,这里的“可以”虽然属于授权性规范,即可以选择从轻,也可以不予从轻,但从轻政策的倾向性非常明显,因此,应当理解为凡同时具备积极赔偿并认罪、悔罪这三个条件的,在通常情况下应体现从轻处罚的政策精神。当然,最终决定从轻与否以及从轻处罚幅度,不能脱离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轻重、犯罪后果以及对裁判效果的预判和评价,这就是“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意义所在。

     附:

     【刑事谅解书】

     ***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被告人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本人张某某作为受害人已经和被告人一方达成谅解。

    20********时许,本人张某某(身份证号610115************,电话1**********)被电信诈骗,进而导致本人财产损失。

    诈骗犯正在公安部门侦查办理中。被告人唐某(身份证号******************)只是在他人指示下的取款及转款人,被告人唐某并没有涉及诈骗案件。

    被告人唐某家属积极与我协商赔偿事宜,达成了赔偿协议书。现已向我方支付了赔偿款(以向我银行转账凭证为准,我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号为6217**********,共******元)。我不再要求唐某给我额外的赔偿,这是我自愿的行为,和司法机关没有任 何关系。请贵院就我涉及的整体被骗数额给与被告人唐某谅解,我愿意最大化给予被告人唐某谅解。

     在协商的过程中,对于我的损失,唐某家属向我表达了深深的歉疚,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作为受害者,我对被告人唐某的行为也能够谅解,我愿意原谅唐某,我不再追究被告人唐某的任何责任,不再希望司法机关追究被告人唐某的刑事责任。

    请求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给予被告人唐某改过自新的机会,对被告人唐某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

     受害人:

     

     【协 书】

     甲方:张某某 身份证号:**************,电话(同微信)1**********

     乙方:唐某 身份证号:**************

     20********时许,本人张某某被电信诈骗一案,现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支付甲方*****元费用,甲方书写相关谅解书、协议书、收条、身份证复印件并邮寄到乙方代理律师处,乙方收到相关材料后向甲方支付剩余费用******元(通过银行转款支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号为**************)。

     二、甲方在接受乙方赔礼道歉并对乙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自愿出具刑事谅解书。

     三、甲方收到上述款项后,本案件一次性处理完毕,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对方的相关任何责任。甲方自愿放弃其他权利,不再追究乙方的民事、刑事、行政等责任。不再要求唐某给甲方额外的赔偿,这是甲方自愿的行为,和司法机关没有任何关系。

     以上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系双方自愿订立。甲方同意杜凯律师代表乙方签字。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置相关司法机关留存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收到条】

     今收到被告人唐某家属通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号为************** 以转账方式交来的协议书赔偿款******元。

                                 收款人:

                               身份证号: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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