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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马友泉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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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要想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则必须要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国 家只对一定范围内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接受国家的委托执行职务,因此,其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机关或国家。

  2、侵权行为要件 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要件是违法行使职权,具体包含两项内容:

  (1)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至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以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

  3、损害结果要件 损害是指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赔偿是针对损害而言,无损害即无赔偿,国家赔偿也不例外。但国家赔偿所言的损害还必须具有某种性质,只有具备某种性质的损害才引起国家赔偿:

  (1)损害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即损害之事实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事实,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国家不予赔偿;

  (2)损害必须是针对合法权益而言,违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不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如没收违法所得,尽管没收行为可能违法,但由于是违法所得,国家不予赔偿。

  4、因果关系要件 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结果必须为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家才对其承担赔偿责任。因果关系要件所要解决的是损害结果由哪种行为所造成,以初步明确行为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


  二、法律责任构成要素中的损害事实如何划分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1、主体。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一般认为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3、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对财产、对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损失和伤害。

  4、主观过错。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5、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侵权行为、损害结果、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必须要存在因果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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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友泉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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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友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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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0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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