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添律师主页
李永添律师李永添律师
138-0278-9200
留言咨询
李永添律师亲办案例
判刑三年怎么争取缓刑
来源:李永添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20
浏览量:619

  一、判刑三年怎么争取缓刑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对于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可以从认罪态度、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被害人是否谅解、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平常表现、社会职能等方面争取适用缓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

  1、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不适用缓刑。

  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有一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以上内容由李永添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永添律师咨询。
李永添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147好评数234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
138-0278-9200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永添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88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
  • 咨询电话:
    138-0278-9200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