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兴元律师主页
汤兴元律师汤兴元律师
155-3212-5972
留言咨询
汤兴元律师亲办案例
石家庄买卖合同律师-预约买卖合同违约处理
来源:汤兴元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2
浏览量:127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内容由汤兴元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汤兴元律师咨询。
汤兴元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5115好评数27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石家庄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石铜路11号
155-3212-5972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汤兴元
  • 执业律所: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120141054174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55-3212-5972
  • 地  址:
    石家庄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石铜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