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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法律问题分析
来源:彭雪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06
浏览量:523

正当防卫的法律问题分析

                                                           ——彭雪

正当防卫这个法律概念虽然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出现,但是我们很多朋友其实对这个概念很模糊,并不确切的知道什么是正当防卫,又在什么情形下会出现防卫过当,比如我们在新闻里看见的“宝马男砍人反被伤”、“见义勇为小伙被拘留”这些高频的新闻词汇其实都是和我们“正当防卫”这个概念息息相关,今天和大家分享就是关于正当防卫这一法律问题。

一、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关于法律规定的理解

从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知,《刑法》从三个层面去规定正当防卫,第一个层面为构成正当防卫的情形,构成正当防卫需符合四个要件,首先不法侵害行为需存在,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来实施,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所在。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对法律所保护的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其次需不法侵害的正在进行,并不是有了不法侵害行为,任何时候者可以实行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有时间的限制,即只有在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的过程中才能实行正当防卫。所谓正在进行,意味着不法侵害行为尚在继续实行的过程中,只有这个时候才会产生正当防卫的必要;再次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要解决的是防卫行为应该针对什么人实施的问题。由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在于制止住不法侵害行为,以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所以防卫行为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最后,需要防卫意图的存在,刑法明文规定,正当防卫成立的主观条件是防卫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防卫人具有防卫的意图,只有具备了正当防卫的意图,才能保证防卫行为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并排除了防卫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第二个层面为防卫过当的情形,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它和防卫过当相区别的一个法律界限。正当防卫必要限度应当从不法侵害的强度、不法侵害的缓急、不法侵害的权益三个方面衡量。第三个层面为无限防卫的情形。刑法作出特殊防卫的规定,目的在于进一步体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秩序理念,同时肯定防卫人以对等或超过的强度予以反击,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必顾虑可能成立防卫过当因而构成犯罪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如果面对不法侵害人发生第三款规定性质的侵害行为,仍对防卫人限制过苛,不仅有违立法本意,也难以取得制止犯罪,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害的效果。

三、防卫过当与否在一限

    们从媒体平台上看到的此类案件或真正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判断其是否防卫过当关键是看防卫限度,这个看似对受害人略为严苛的规定实际上是保护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将“防卫过当”的概念和范围无限扩大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法律秩序,只有合理、合法限度内的权利才是真正需要被保护、被认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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