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立超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诉状
来源:董立超律师
发布时间:2006-04-14
浏览量:576

           民事起诉状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现住联系方式:
  被告:***,男,年月份出生,汉族,个体,现住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在2004年经人介绍相识,半年后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
  在结婚后的第四个月,我为了增加家庭收入,提出让被告去干其他活,被告听后不高兴把怀孕的我打昏过去,结果导致受严重伤害。2006年三月节,被告又因琐事打我,致使我的眼睛出血,颈部、腰背部等多处受伤。
  结婚三年来,被告不负家庭责任,生活上对我漠不关心,并对我实施打骂,这些事实充分说明,我与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家庭生活难以维系。故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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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董立超
  • 执业律所: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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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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