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未成年人在尽情遨游互联网海洋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网络安全风险。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网络色情等问题频发。如何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成为社会和家长高度关注的问题。
为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一章。
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对于在校管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明确规定: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在应对网络欺凌方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摘自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