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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需要哪些证据
来源:谢晓阳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量:198

  一、犯罪未遂需要哪些证据

  证据要证明犯罪分子在实施故意杀人刑事犯罪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对于证据可以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区别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未遂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attemptofcrime)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实践概述:构成要件(齐备)说、犯罪目的(实现)说、犯罪结果(发生)说、构成要件(齐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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