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上海律师>律师>周运柱律师>律师文集

上海长宁离婚律师-资深周律师很专业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20-10-25 10:17  浏览量:138

上海长宁离婚律师-资深周律师很专业,资深离婚律师,实力派律师,大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十年以上经验,大量胜诉案例。

什么是是孩子抚养协议?怎么写?孩子抚养协议书范本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孩子抚养、抚养费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孩子抚养协议是夫妻协议离婚后就孩子的抚养权、日后的抚养费、探望权等作出安排的协议。     孩子抚养协议是在夫妻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作出的,是作为在离婚协议一部分存在的,而且在登记离婚时,受到法律确认的,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孩子抚养协议应该将夫妻双方的个人情况,子女的情况,抚养费的安排,探视权等方面安排一一列明,并就孩子抚养协议自愿达成一致,双方都要遵守履行。

以上内容由周运柱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周运柱律师咨询。

周运柱

专业领域: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继承 征地拆迁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证券投资

咨询电话:158-0186-8680

接听服务时间:07:00:00-23:00:00

在线咨询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周运柱

周运柱 副主任律师

已认证

从业15年

158-0186-8680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大律师,不成功不收费(部分案子) 漕溪北路88号23楼徐家汇地铁站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