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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
来源:石亚军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19
浏览量:409

 现在很多合同当事人都会委托授权他人帮忙代签合同,但是授权有时候也会导致问题的,比如,合同一方突然不承认授权,那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

  一、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

  这个时候就涉及到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如被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持公司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合同授权委托书公证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文本,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4、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5、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6、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7、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8、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如果有明确合法的授权就按照授权约定的来,如果没有构成表见代理,过错方就要承担对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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