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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之醉驾一定判刑吗
来源:赵国辉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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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其中规定了危险驾驶罪(醉驾)的刑事处罚量刑幅度,在第3项明确规定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那么实践中怎样的情形才算情节显著轻微呢?

以下六种情形可以作为参考:

一是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二是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三是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四是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五是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六是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上述情形不定罪或免于刑事处罚的前提是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没有过分高于醉驾标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阻碍检查、认罪态度好等

对于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交警部门将始终保持重拳出击的严管态势,对于查获的涉嫌醉酒驾驶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将严格立案侦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起诉条件的,将一律移送起诉。如果家属因酒驾被拘留,及时联系律师了解相关规定,争取获得最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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