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喜国律师
冯喜国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江西-九江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刑事案件 房产纠纷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2-3792-6965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九江律师 > 都昌县律师 > 冯喜国律师 > 律师文集

最新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标准

作者:冯喜国  更新时间 : 2020-10-13  浏览量:815

有些企业为了骗取国家进出口退税款,采用假报出口等手段去谋取私利,给国家的财政造成了严重的损害。那么最新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处罚越大。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骗取出口退税罪如何认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逃税罪通常是纳税人在商品的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实施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拒不申报纳税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逃避应缴纳的税款,骗取出口退税则是行为人在商品的出口环节,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

  3、逃税罪是特殊主体,通常只能由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构成,并且突出表现在该纳税人必须对其所逃税款负有纳税的义务。

  二、骗取出口退税立案标准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和国家财产权。

  2、客观要件

  骗取出口退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中国享有出口退税权的单位有三种:

  (1)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的外贸企业、工业贸易公司以及部分工业生产企业。

  (2)特定出口退税企业,如外轮供应公司、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等。

  (3)委托出口企业。

  前两种单位可直接申报出口退税,自然可以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主体、后一种情况中、委托方虽不具有直接出口经营权,但其仍有权享有出口退税利益,所以也可以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主体。至于代理方本身具有直接出口经营权,当然可以成为骗取出口退税罪主体。

  4、主观要件

  骗取出口退税罪在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

  三、最新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自然人犯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依本节第211条之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处罚。

  通过上文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最新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标准”等相关知识,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不仅破坏了国家的出口退税制度,也扰乱了国家相关政策的执行,严重可能会坐牢。


以上内容由冯喜国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冯喜国律师咨询。

冯喜国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江西-九江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刑事案件 房产纠纷

手  机:132-3792-6965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