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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合同是否有效?

作者:李伟  更新时间 : 2020-10-12  浏览量:1434

    合同没有加盖单位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名,该合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应由公司承担责任,盖具公章并非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定代表人作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当然有权在合同上签名以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

    但是也存在一种例外,在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知对方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而仍与其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而没有盖章的合同对该单位没有约束力。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提出以下建议:

    1、公司应当慎重选择法定代表人,同时法定代表人自身也应当谨慎对待自己的签名。因为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其签名与公司公章有相同的效力。

    2、在签订重大合同时,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应该双管齐下。我们建议在合同中约定“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为重大合同的安全保驾护航。

以上内容由李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伟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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