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作者:李伟 更新时间 : 2020-10-10 浏览量:825
事项一:注意房屋用途是住宅还是商用
在签订租房合同前应查看房产证上注明的房屋用途与实际租赁用途是否一致,避免将住宅性质的房屋租来办公或商用,否则可能引发工商无法登记注册、消防不过关、其他业主投诉等问题;也要避免将商用或者办公用途的房屋租作住宅用,否则可能将承担高额的水电、物业等费用。
事项二:注意房东姓名与房产证上登记的姓名是否一致
承租人应要求房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如果房东是法人的,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房东为多人时,则所有的房东均应当在租房合同上签字,并且也要提供上述材料。
事项三:注意房东委托他人代签合同是否有授权手续
若房东委托他人签订租房合同,则需要房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房东是法人的,则要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提供原件查验。房东为多人时,授权委托书应由全体房东签字,并提供所有房东的身份证明文件。无法确认是否为房东亲笔签名时,要求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手续。
事项四:注意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在不定期租赁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则可能面临腾退、生产经营损失等问题。
事项五:注意商用房屋的相关验收手续
若房屋租赁的目的是商用或者生产、办公的,则应询问和查看出租的房屋是否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是否经过土建和消防的报审,并要求出租人提供相应的材料作证。若出租的房屋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没有经过土建和消防报审,也可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效,进而引发腾退、生产经营损失等一系列问题。
事项六:注意查看和询问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是否被查封等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屋先抵押后出租,则抵押权优先于租赁权。若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承租人可能会面临腾退房屋等问题,且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若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承租的房屋设有抵押权而仍要承租的,则损失只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另房屋若被查封,在房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房屋被拍卖,承租人可能会面临腾退房屋等问题,且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事项七: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
在违约责任中应当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若采取违约金的,应明确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同时,违约金的约定不宜过高,一般以不超过损失的30%为宜。
事项八:注意证据的保管
为避免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后没有证据支撑诉求,应当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证据加以保存,最好都保存原件。包括担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收据原件、转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
租赁房屋在我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中随处可见,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对簿公堂的事件也非常多。万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承租人在租房的各个环节需提前做好风险预估,方能保证生产、生活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