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登堂律师亲办案例
2012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郑登堂律师
发布时间:2012-05-08
浏览量:846

关于发布2012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GA局、人民法院、统计局、调查队: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予以发布。本标准自201251日开始执行。

湖北省GA厅(印)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

湖北省统计局(印)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印)

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二一二年度)

序号

项目

标准(元)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18374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6898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13164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

5011

3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32050

4

农、林、牧、渔业

20318

采矿业

29774

制造业

29303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2196

建筑业

30253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36833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2689

批发和零售业

24223

住宿和餐饮业

20533

金融业

63032

房地产业

3335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196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4823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6031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1448

教育

3609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8841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32693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7133

主题词: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标准 通知

抄送: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

增发:各市、州、县GA局交警支、大队,高警总队。湖北省GA厅办公室 2012年4月24印发

周家柱

签发:张传读 核稿:马国宪 承办:朱晓江

毛凤藻

李晓超

以上内容由郑登堂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郑登堂律师咨询。
郑登堂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21好评数1
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2号三楼、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旁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登堂
  • 执业律所:
    湖北香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212*********31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2号三楼、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