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婧律师亲办案例
夫妻离婚孩子有权分得财产吗
来源:赵文婧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27
浏览量:1141

夫妻离婚孩子是没有权利分得财产的,因为在我国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都没有孩子可以在夫妻离婚时获得财产的规定,只有父母离去孩子可以继承财产

  一、夫妻离婚孩子有权分得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除非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财产全部或部分赠与给婚生子女,否则婚生子女是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的。


  二、离婚应该如何分得更多财产

  1、如果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在协议时可以提出对自己更有利的财产分割方案,只要对方能够同意并以约定好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会按照双方约定的分割方案进行分割。在协议离婚的分割方案对自己有利的情形下,这是能够最快捷、最方便离婚的方式。

  2、如果双方通过诉讼离婚方式离婚的,则必须寻找一些能让自己多分财产的证据了。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相对应的,没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就可以多分了。

  3、如果另一方没有上述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行为,但是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也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损害赔偿。这相当于换种角度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内容由赵文婧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赵文婧律师咨询。
赵文婧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214好评数36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78号领汇广场1幢2001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文婧
  • 执业律所:
    江苏久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5*********54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苏州
  •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78号领汇广场1幢20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