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云律师亲办案例
亲爱的自己——剧中这种思想早就该摒弃了
来源:陈海云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量:648

最近热播的《亲爱的自己》中,阚清子所扮演的张芝芝一直被婆婆逼迫生二胎,希望她早点给自己生一个大胖孙子。于是#婆婆重男轻女怎么办#这一话题引发了网友热议。

谈及剧中的遭遇,阚清子也发言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她在文中强烈地表示自己是反对重男轻女这一观念。

那么,如果你是张芝芝,面对这样的婆婆,到底如何抉择呢?

先试想,最后你真的给婆婆生了个孙子呢?那么之前生的女孩在这样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吗?

不禁联想起《欢乐颂》里的“樊胜美”,《安家》里的“房似锦”,《都挺好》里的“苏明玉”,她们都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下长大,与人相处时始终不信任别人,思想很功利又被现实磨损地无可奈何,她们内心缺安全感又无力补足。

而这些影视剧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揭露一地鸡毛的中国式原生家庭,更在于通过这些角色和剧情所反应的“重男轻女”,来引发观众的思考或者共鸣。

为什么会重男轻女?无非是以下几种原因:

“传宗接代”:

在“重男轻女”的父母心中,好像只有儿子能够继承他们的所有,男人才能为家族延续香火,女儿再亲,最终还是“泼出去的水”,以后嫁人就跟别人姓了。

“养儿防老”:

在许多地区,父母辈的房产、财富、家业等都是留给儿子继承的,同样,儿子在继承了这些财产后,也必须肩负起抚养父母老人的责任。这也是这些父母心甘情愿的将所有资源向儿子倾斜的“功利性”原因。

为了面子: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男人就是家里的顶梁柱,特别是在农村,生了男孩全家光荣,意味着自己能够高傲地在亲戚面前抬起头,而生了女孩则被人说“肚子不争气”。

那么,这些观念在法律上能够站得住脚吗?

01

生育权是婆婆与媳妇之间的战争吗?

生育权并非婆婆与媳妇之间的战争。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即妇女享有决定是否生育子女和如何生育子女的人身权利。

生育权是我们合法享有的,不因他人意志而改变的固有人身权利,婆婆若强行干预媳妇的生育权就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媳妇可以向妇联等相关部门寻求救济。

02

男孩、女孩的继承权会有所区别吗?

当今社会男女平等,子女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共同继承父母的遗产,传统观念中只有儿子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的想法是旧社会的糟粕。

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比例不因性别而改变。

03

养儿防老,那生女孩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成年后对父母均应尽到赡养义务。

上述义务既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是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若是父母子女违反了上述义务,被扶养人均有权申请对方支付抚养费或赡养费。

父母应当及时摒弃重男轻女的错误观念,纠正养儿才能防老的错误想法。做到男女一视同仁,不因子女性别而区别对待,才能维护家庭和谐,使未来的老年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想彻底改变这种思想,就急需改变人们的社会观念,如何正确看待男女在社会以及家庭生活中的角色、权利和义务等。要知道无论生儿生女,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一样有继承权,一样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当然我们也都知道,他们这种“重男轻女”的观念是根深蒂固的,只能一代代进步,让新的一代不能再受影响,就像阚清子说的“每个女孩的出生都应该被期待”,不管是生男孩是生女孩,都应该在平等的爱里快乐健康的成长,不再让“重男轻女”成为伴随她们一生的阴影。

最后,再回到上面那个问题,遇上一个重男轻女的婆婆,你是认命?还是反抗呢?

以上内容由陈海云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海云律师咨询。
陈海云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1033好评数18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汇金国际中心2001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海云
  • 执业律所: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2*********53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福建
  • 地  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汇金国际中心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