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20年9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该公告确定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根据该公告,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交强险的赔付分为两种,机动车有责任和机动车无责任的,新旧赔偿数额对比如下:
机动车有责任 |
机动车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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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限额 |
改革前 |
改革后 |
责任限额 |
改革前 |
改革后 |
死亡伤残 |
11万元 |
18万元 |
死亡伤残 |
1.1万元 |
1.8万元 |
医疗费用 |
1万元 |
1.8万元 |
医疗费用 |
1000元 |
1800元 |
财产损失 |
0.2万元 |
0.2万元 |
财产损失 |
100元 |
100元 |
总计 |
12.2万元 |
20万元 |
总计 |
1.21万元 |
1.99万元 |
阳江律师 冯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