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自境外偷渡进入勐海县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金的通告
作者:龙炳言 更新时间 : 2020-09-24 浏览量:719
为进一步深化勐海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坚决阻断境外疫情输入,切实维护我县边境安宁、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提高偷越国(边)境进入我县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金通告如下:
一、为阻断境外疫情输入,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自境外偷越国(边)境进入我县的违法犯罪人员,每举报抓获一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直接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的,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举报内容为同一线索或同一案件的,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奖励,后举报人不予奖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一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三、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情况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四、举报其他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适用2020年5月8日制定的《勐海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相应条款。
五、本通告自2020年9月24日零时起实施,由勐海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举报方式和电话:您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或通过云南公安12110短信报警平台举报。
勐海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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