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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婚前财产
来源:谭克怀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17
浏览量:1731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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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谭克怀
  • 执业律所:
    广西华尚(来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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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451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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