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强律师亲办案例
二手房买到凶宅怎么办
来源:肖志强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8
浏览量:248

  一、二手房买到凶宅怎么办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款,即享有合同解除权,并且合同没有履行终结的,买房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赔偿合同损失。约定支付赔偿金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照实际合理损失。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受诉讼时效制约,时间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凶宅”存在三年内,不能超越合同的最后履行期限。

  如果没约定合同解除条款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如一方采用了欺诈手段等。

  无过错方的损失包括搬家费、装修费、再次购买同等房屋涨价损失、诉讼费等等。不要超过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起算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凶宅”信息的一年内行使。此外,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追究卖方违约责任。买房人可请求出卖人在一定范围内降低房价款。在实务中,一般可以将“凶宅”的价格降20%到50%。

  二、二手房如何避免买到凶宅

  1、挑选可靠的中介

  现在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通过中介公司购买的,这样自己也更省心一些,不过中介公司中也存在一些不好的现象。有的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故意隐瞒二手房是凶宅的事实。所以大家在挑选房产中介公司的时候要注意了,一般只有靠谱的中介才有能力提供更好的服务。因此购房者应该选择实力强、口碑好、交易经验丰富的中介作为二手房交易的保障。

  2、实地看房

  购房者可多方打听业主出售房屋的情况,例如房屋出售的原因、原来居住的人员等。如果房子是凶宅的话,小区内或多或少会引起过议论,容易打听出来,比较容易打听到的地方包括居委会、物业公司和隔壁左右的邻居,这就需要购房者多多走动,多向别人打听,也不难知道真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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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肖志强
  • 执业律所:
    辽宁汕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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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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