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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哪些情形下接触员工劳动关系无需赔偿
来源:曾伟律师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4
浏览量:1453

人员的流动在企业用工的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企业在辞退员工时,不可避免的会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经济赔偿。但在以下这些情形下,企业是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赔偿的。

一、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这种情况下,需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书面明确录用条件,或者公司内有成文的岗位录用条件,并告知该员工。

二、员工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例如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或工作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情况。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被行政拘留一般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是否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等欺诈行为

即员工伪造学历、工作经历等录用条件而被录用的,公司一旦发现,即可辞退。

五、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

该条生效的条件是企业有依法制定的、有效的《员工手册》,且该员工签收领取了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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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伟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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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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