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继璇律师亲办案例
是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要发证?
来源:宣继璇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量:47

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办理登记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不准办理。无论是村委会分配、继承、赠与、分户等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只要是空闲地或房屋建设未竣工的,都不准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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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宣继璇
  • 执业律所:
    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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