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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商标是否合法
来源:张旭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27
浏览量:705

  一、抢注商标是否合法

  “商标抢注”包括:恶意抢注和非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以害人利己为目的的,是违法行为;非恶意抢注(如类似无因管理式的“善意抢注”)则不以害人或利己为目的。非恶意抢注是合法的。

  二、怎样认定恶意抢注商标

  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三、对于抢注商标处罚是否有规定

  新《商标法》实施后,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法院可酌情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新《商标法》,禁止将他人注册的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并保护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将给恶意注册者以有力打击。

  《商标法》,其中第32条同样就此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抢注商标是否合法,答案是要视情况而定的。它分为恶意抢注和非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带有目的性,盈利性的,是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而非恶意抢注就没有那么复杂了,也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当您遇到此类问题是,一定要分清对方是恶意抢注还是非恶意抢注,如果是恶意抢注,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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