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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空白合同怎么应对
来源:梅菊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26
浏览量:957

一、签了空白合同怎么应对

  合同是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既然合同是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内容就应根据双方协议的内容,书写明确、具体,不应该签署空白合同,否则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并不明确,产生争议时权利义务不能得到应有保护。如果签了空白合同,应该尽快与对方一同完善合同内容。如果不能与对方一同完善合同内容,就要注意搜集、留存签订合同时的其他证据,以确定合同内容。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

  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六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签空白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对于合同而言,空白就是漏洞。在合同中留下空白,等于把风险留给了自己。

  合同法规定,合同内容有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通过合同内容对合同各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若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有明确的维权方式及索赔标准。

  如果单位或个人在空白合同上签字,视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应当承担因该合同后添附的内容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中指出,合同的签订人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应当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代理权,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签订的合同应当承担责任,若委托单位想解除合同,必须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已签名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介绍信”如果填写了内容就是有效力的,该合同或介绍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出具并签署“空白文书”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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