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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来源:甘园园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22
浏览量:907

合同解除是指双方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方式。合同解除之后很多情况下是会产生相应的损失的,那么对于这些损失该如何赔偿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如何计算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首先来看,可得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履行而获得,由于违约行为发生而未实际发生的利益,具有未来性、期待性和现实性。可见,此时买受人实际获得的现实的房屋升值部分不符合可得利益的特点,不能作为可得利益要求出卖人赔偿。

  再看,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开始履行后,房价大幅上涨,升值部分的数额不仅是完全可以确定的,而且已为买受人实际享有。

  不动产需要返还时,此升值部分便在理论上从不动产中分离并显现出来,不应再依附着不动产返还给有过错的出卖人,而应该属于无过错的买受人在占有此房期间内所产生的自然孽息,其所有权人为买受人。被买受人实际享有的升值部分应该作为直接损失要求出卖人予以赔偿。当然,买受人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的升值部分,至少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履行,买受人已交付了大部分房款,出卖人已将房屋交付使用;

  2、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房屋需返还;

  3、房屋自然升值,升值部分的确定需要由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合法评估。

  二、房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损失如何分担

  1、开发商对银行承担返还已收受购房款的责任,即买受人应当归还的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同时,开发商对买受人承担返还首付款及利息的责任。

  2、若因买受人或其他非开发商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解除的,由过错方承担损失。

  3、对于诸如房屋装修损失、房屋产权过户的税费及房屋价格损失等其他损失,由合同双方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如何计算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之后所造成的损失的计算主要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两方面。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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