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则英律师亲办案例
套路贷常见的犯罪手段和方法
来源:成则英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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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款平台等名义对外宣称,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进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还会以被害人先行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的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流水,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构债务。


四,恶意虚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述公司或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款协议或者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转单凭证,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虚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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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成则英
  • 执业律所:
    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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