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峰律师亲办案例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需要提交哪些证据清单
来源:周海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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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国籍证明(户口本、护照等);

 

(2)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正本及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3)作出判决(调解)的法院出具的判决(调解)已生效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经该外国公证部门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应提供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4)作出判决(调解)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经该外国公证部门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应提供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5)作出判决(调解)的外国法院的应诉通知或出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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