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峰律师亲办案例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彩礼应否返还?
来源:周海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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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因、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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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周海峰
  • 执业律所:
    浙江正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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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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