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律师亲办案例
南京连锁加盟纠纷律师,品牌方开店前增加费用怎么办
来源:陈庆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17
浏览量:1247

导读:公司方在加盟商选址准备开业时,临时增加额外费用,能否解除合同,退回加盟费?

案情简介:

孙某与西夏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孙某在河北省邯郸市开设“某某堂”餐饮店,合同签订后孙某依约支付了加盟费及保证金67800元,后某某堂公司为孙某提供了选址,并根据孙某承租店铺设计了效果图,孙某准备进行装修开业。然而,某某堂公司此时要去孙某增加派驻员工服务费15000元/月,孙某内心犹豫,决定不再经营该项目,便与公司沟通退还加盟费事宜,双方未能协商成功,孙某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一、解除双方2019那年9月24日签订《合作协议书》;二、退还加盟费67800元并支付起诉之日的利息。


判决结果:

一、确认解除双方2019那年9月24日签订《合作协议书》;二、退还加盟费60000元并支付起诉之日的利息;三、驳回孙某其他诉请。


案例分析:

法院认为本案中,某某堂公司授权孙某开办“某某堂”加盟店,孙某在公司的经营模式下进行经营,并对经营进行指导、监督,孙某缴纳一定的费用,因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实为特许经营合同。

因本案中某某堂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公司经营品牌已经形成成熟的经营模式,并且在签订合同时也没有对公司的信息进行信息披露,因而本案合同应当被解除。同时,孙某在签订合同时,对于某某堂公司情况及特许经营资质未尽到审慎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同时某某堂公司提供了选址等服务,故法院酌定某某堂公司返还加盟费60000元。



律师建议:

本案系由于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加盟商未开业而产生的纠纷,对于连锁加盟企业而言,应当引以为戒,把握特许经营合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

1、对于连锁加盟企业而言,应当具备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需要具备“两家直营门店持续运营满一年”的资质,签订合同、信息披露、服务流程、材料交接等准备相应的法律文件,并要求加盟商签字留存。如果担心诉讼对于公司运营的影响,可以将争议解决方式设置为仲裁委员会仲裁,最大可能将影响降至最低。

2、对于加盟商而言,签订加盟合同前,应当审慎考察,在企查查、启信宝、天眼查等综合查询企业信息,是否具有商标资源、是否存在诉讼风险等等,而非出现问题后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公司,目前司法导向在改变,法院判决中也开始认为,加盟商在签订加盟合同前未尽到审慎义务,也存在一定过错,承担一部分责任,从而判决退回部分加盟费而非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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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庆
  • 执业律所:
     江苏联勤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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