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小曼律师亲办案例
房产案件应提交的材料
来源:殷小曼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13
浏览量:927
(一) 房屋产权纠纷案件

(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4)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7)其他证据。(二) 房屋买卖纠纷案件(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9)其他证据。(三) 房屋租赁纠纷案件(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租赁许可证;(3)房屋租赁合同;(4)欠租时间、金额的证明或者欠据;(5)修缮前房屋质量情况的证明和为修缮房屋支出的合理费用的凭证;(6)原房屋平面构造草图;(7)转租协议及转租人从中渔利的证据;(8)其他证据。(四) 房屋腾迁纠纷案件(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租赁合同;(3)被腾迁人家庭人口及是否有其它住房或可搬迁之处的证据;(4)房主收回房屋后的用途(自用或继续出租等)的证明;(5)出租房被买卖的,是否以同样价格让承租人优先购买的证据;(6)房主是否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搬迁的证据;(7)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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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殷小曼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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