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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你不得不知道的事
来源:李世英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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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劳动者在受了工伤之后,虽然申请了工伤,工伤认定也下来了,但是对于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部分却开始犯迷糊。应该向谁申请?多久以后才可以收到鉴定结果?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别着急,小编一一来解答你的疑惑。

 

一、    去哪里申请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    鉴定结果有几个等级?

一般是十个等级,十级最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三、鉴定结果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需要60-90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根据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以上就是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你不得不知道的几点基础小知识。如有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苏州李世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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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英
  • 执业律所: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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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0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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