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胜律师亲办案例
公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等产权性质比较
来源:张志胜律师
发布时间:2013-10-28
浏览量:525
公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等产权性质比较
 
一段时间以来,公众致电询问有关公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商品房、集资房等房屋产权性质差别及上市销售条件等问题,本人认为有必要对此作一个全面的整理,供大家参考:

房屋种类 产权性质 供给对象 二次交易/出租条件 二次买受/承租风险
普 通
公 房 国有/使用权 单 位
职 工 购得产权;共有人同意;行政审批;单位同意;合同等 无产权;单位、共有人不同意;未补差;冻结
央 产

公 房 国有/使用权 单 位
职 工 购得产权;共有人同意;行政审批;单位同意;定点交易;合同;1%出让金等 无产权;单位、共有人不同意;未补差;冻结;涉密单位等
经 济
适用房 私 有
产 权 中、低收入家庭 经过5年;行政审批;共有人同意;产权证;收益分配。 未过5年;质量瑕疵;户口限制;部分产权等
限价房 私有产权 低收入 政府回购或收益回收 户口限制;质量瑕疵
廉租房 国有产权 困难户 只租不售 户口等条件限制
集资房 私有产权 单位职工 列入经适房 经适房、公房风险
安居房 私有产权 困难户 列入经适房,人均4平以下 经适房、公房风险
平价房 私有产权 中低收入 不明确 不明确
微利房 私有产权 公众 不限制 开发商让利出售
普 通
商品房 私 有
产 权 公
众 无限制 依程序过户即可

以上内容由张志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志胜律师咨询。
张志胜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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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志胜
  • 执业律所:
    北京商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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