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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一样吗?
来源:宣继璇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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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有很大区别,适用法律法规、补偿计算方式等方面都不一样,两者相差特别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的适用

城中村形成的原因,大多是城市在扩张时、04年之前农转非时遗留下的问题,即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但却在城市规划区内,甚至有些城中村地理位置十分优越,04年之后农转非被国土部门叫停,因为此种方法逾越了土地征收程序,各地操作十分混乱,所以,形成了城中村。再拆迁时,因为土地性质还是集体土地,所以,各个地方都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或适用当地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而棚户区改造,实际上是指城市房屋征收,必须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征收。

 2、补偿计算方式不同

按照两者适用的法律法规,棚户区改造则应该使用市场比较法来计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数额,而城中村拆迁则可能存在多种计算方法,通常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房屋建筑价格)来计算被拆迁房屋。

 3、程序不同

棚户区按照征收程序,通常是入户调查、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正式发布征收补偿方案、选取评估公司、征收公告、进行评估、协商、下发征收补偿决定、申请法院强拆等等,这其中还不包括预征收程序,程序十分复杂。

而城中村改造程序则与棚户区有很大的不同,譬如:补偿方案是否征求拆迁户的意见、选取评估公司的程序、是否存在裁决程序,行政机关强拆(一般不用申请法院强强拆)等等,相对而言,程序十分混乱。

......

除了上述不同的情况外,无论是城中村改造还是棚户区改造,给予拆迁户的补偿价格一般都不是合理价格。还存在一些城中村的土地性质已经转变的情况下,还按照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曾代理的一起案件就是如此,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在拆迁时,却还以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拆迁,所以,您如果遇到这两种拆迁方式,一定要多注意其中的法律法规适用、补偿是否合理等情形是否存在问题,建议您多咨询专业征收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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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宣继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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