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群律师亲办案例
检察院认罪认罚还会起诉吗
来源:张群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量:2485
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认罪认罚仍然还是会被起诉,除非存在法定的不起诉事由。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的,对符合刑罚裁量条件的适格犯罪嫌疑人,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内容由张群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群律师咨询。
张群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235好评数53
  • 服务态度好
惠州市江北华贸大厦1号楼1707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群
  • 执业律所:
    广东伍邦律师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3*********44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惠州
  • 地  址:
    惠州市江北华贸大厦1号楼17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