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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你知多少?
来源:李世英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20
浏览量:586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不成功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注意,一般不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即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


一、哪些案件可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有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案件;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案件;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争议的案件;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的案件;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的案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向哪里提出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一般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仲裁前要有证据

劳动仲裁也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劳动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如索要被拖欠的工资,要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之前工资流水等。

 

2、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记入笔录、告知被申请人)。

申请书内容应该包含这些内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等;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申请劳动仲裁在什么期限内提出?

因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1年,因此维权要及时。仲裁时效期间一般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外: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1年的时间限制,即只要还在职,不管多久都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五、劳动仲裁一般什么时候结束?

劳动仲裁案件应在45日内结束,从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不裁决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以上便是劳动仲裁的日常小知识,如有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苏州李世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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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英
  • 执业律所: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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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0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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