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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能坐高铁吗?
来源:杨欣辉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15
浏览量:844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或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我们平时所说的高铁即高速铁路泛指运行速度大于200公里的铁路运输种类,大多数指的是客运。一般所说的高铁有G、D、C三种字头的动车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了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原因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 以上座位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乘坐高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乘坐。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解除限制消费令的也可乘坐所有的交通工具。

  显然,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乘坐部分的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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