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彦民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判决孩子归一方抚养但是拒不履行法院抚养权归属判决怎么办?
来源:卢彦民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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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某峰与王某焕于2017年3月协议离婚,二人之女庄某夏由王某焕抚养。2018年8月,庄某峰将女儿庄某夏接到自己家中后,未送还给王某峰,一直跟随庄某峰生活。2018年10月,王某焕向长清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庄某峰将庄某夏交于自己抚养。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王某焕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6月26日判决庄某峰与王某焕之女庄某夏(4岁)由王某焕抚养。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庄某峰拒不将孩子交于王某焕抚养。长清法院于2019年7月15日立案执行,先后对其采取罚款(未缴纳)、司法拘留措施(因身体原因未执行),庄某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庄某峰犯拒不执行判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庄某峰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律师分析: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实践当中,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优先考虑的条件: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生活中经常存在抚养权判给一方,而另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那么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被告人庄某拒不将孩子交于王某抚养,当地法院于2019年7月立案执行,先后对其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

      判决的意义在于:任何藐视法律尊严、践踏法律权威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有些被执行人心存侥幸,法律意识淡薄,试图逃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卢律师提醒各位听众:一个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这个家庭中的子女。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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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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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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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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