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巍律师亲办案例
大连刑事辩护律师-强奸犯罪辩护
来源:王小巍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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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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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小巍
  • 执业律所:
    辽宁海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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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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