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本人 ,身份证号: ,本人于 年 月 日借到出借人 现金 万元,该借款以 方式向我支付,借款时约定月息为 %,至今已产生利息 万元未支付。因本人至今未向出借人还款,经与出借人协商,重新为出借人出具此借条。本人承诺于 年 月前一次性向出借人偿还借款本金,如有违约愿按照月息24%向出借人承担从借款支付之日即 年
月 日起按借款本金 万元计算的利息。如因本借款发生争议的,本人同意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并同意如下本人所留地址、联系方式作为本人的有效送达地址信息。因本人违约导致的出借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损失本人愿意承担责任。
借款人: (签字并按指印)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保证人: (签字并按指印)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附: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