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海辉律师
肖海辉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高级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湖南-邵阳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行政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损害赔偿 继承 公司企业 医疗纠纷 证券投资 互联网纠纷 房产纠纷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9-7595-3299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邵阳律师 > 武冈市律师 > 肖海辉律师 > 律师文集

两人共同殴打他人不小心致人死亡属于共同犯罪吗?

作者:肖海辉  更新时间 : 2020-07-13  浏览量:1688

  一般地,两个人对同个人故意伤害,那么即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会根据两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判处对应的刑罚。不过,两人共同殴打他人,结果不小心致人死亡,因为死亡的结果是由两个人共同造成的,所以有些人便认为是共同犯罪。

  首先,不小心致人死亡属于过失犯罪。

  两人共同殴打他人不小心致人死亡,因为两人对他人只有伤害的故意,致人死亡是由于过失造成,因此不属于故意犯罪。

  其次,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具体而言,就是双方对他人有殴打致人死亡的故意,并且是表现在以下两种故意情况中:

  1、直接故意

  两人对他人实施殴打行为,殴打致人伤害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就为造成对方死亡的结果。并且,两人在实施殴打行为时,是直接取对方的要害,意在伤及对方性命。

  2、间接故意

  两人对他人实施殴打,明明知道会造成死亡结果,但仍一意孤行,结果造成他人死亡。

  比如,两人在某处高楼楼顶共同殴打他人,导致被害人在逃窜或被殴打晃悠致楼顶边缘,最终在殴打过程中掉到楼下摔死。

  那么,这两人其实应该预料到被害人会被殴打伤害致楼顶边缘,但仍然没有停止继续殴打的意图,结果致人死亡,那么就是故意。

  最后,两人共同殴打他人,不小心致对方死亡,被认定为过失的话,那么即不是共同犯罪。因此,这时候就要根据双方的过失,确定刑事责任。如果可能判处的刑罚较重,难以确定过失情况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以上内容由肖海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肖海辉律师咨询。

肖海辉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湖南-邵阳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行政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损害赔偿 继承 公司企业 医疗纠纷 证券投资 互联网纠纷 房产纠纷

手  机:139-7595-3299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