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筱律师亲办案例
夫妻之间借的钱离婚时要还吗?
来源:马筱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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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财产有处分权,一方要借钱给别人要取得另一方同意。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借钱用于个人,比如借钱给父母买房,因为是夫妻之间借的钱,所以借钱的人不肯还。那么,离婚时双方将产生争议。

  实际中,夫妻之间借钱,离婚时双方因还钱产生纠纷的,要按以下处理:

  首先,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夫妻之间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为个人使用,即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协议有效的,离婚时一方要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其次,夫妻之间成立借贷关系,双方因为还钱引起借贷纠纷的,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

  未借贷的一方可以在离婚起诉书中要求对方及时返还借款,并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借款利息。

  最后,因为出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未解除婚姻关系时无法分清彼此的具体数额,所以一方主张还钱的诉讼时效要从离婚时才开始起算。

  当然,若是借贷方是以个人所有的财产出借的,应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即有约还款期限的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时间向法院起诉,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从债权人要求还钱之日起两年时间计算诉讼时效。

  最后,离婚时双方因为一方借钱未还产生争议,并且对方借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对方可能会以共同使用为由否认。如果因为是夫妻关系,刚好借钱时没打欠条,或是保留其他证据,现在难以处理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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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筱
  • 执业律所:
    广东乾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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